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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5 商业网站不应发布新闻


  世界上的任何新闻媒体,不论是报纸,还是广播电视,其基本的功能就是反映舆论,引导舆论。

  我国的新闻事业长期以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有益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而因特网具有信息极大丰富、形式多种多样、传播迅速及时、范围涉及全球的特点,特别是具有自由和交互等功能,分散了舆论的社会整合性。1998年有人提出“网络门户”概念,即未来的网络世界将由少数的网络商所控制,其控制的方式就是使自己的网站能够成为因特网的用户习惯进入的第一个站点。这一概念提出以后,许多商业网站除了设置一些诸如免费信箱之类的服务性功能之外,纷纷开始发布新闻,甚至开设了专门的时事新闻频道、网民论坛等。而这些网站的新闻源几乎全是对国内外新闻媒体网站上的新闻信息进行下载、删改和转发。由此,因特网对传统媒体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由于这些“网站新闻”的发布没有像传统媒体一样,经过严格的编辑和对其真伪进行鉴别,使舆论引导社会的作用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可以说,社会舆论的过于分散和社会舆论的极度混乱会危害社会的进步和稳定。现在,我们随便打开一个带有论坛的网站,到处都能看到不负责任的消息。小到谩骂别人,大到对国家大事的瞎猜乱编,在某种意义上已混淆视听,严重危害到国家的利益。

  1997年3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对利用因特网进行对外新闻宣传做了若干规定。有关文件规定:对外发行的新闻报刊和其他对外出版物,原则上可以上网;新闻单位上网需提出申请、报批;经批准入网的新闻报刊,应到新闻出版署办理备案手续;各新闻宣传单位利用因特网对外新闻宣传的内容,需在中央对外宣传信息平台统一入网等。这是到目前为止唯一关于对因特网实施管理的文件。但这一文件只是规定了对由国家批准的新闻单位上电子版的管理,并没有涉及到对商业网站发布新闻方面的管理。

  因此,当前媒体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网络传媒的引导和管理,尽快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必要的措施。

  一、制定网络传媒“游戏规则”。

  商业网站开始发布网上新闻,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讲,存在着同传统传媒在网上进行不公平的新闻竞争。由于商业网站没有自己的新闻采写队伍,其新闻源是对其他网络媒体进行采集、剪辑、编写和转发,在一定的范围内侵犯了传统传媒的知识产权。另外,政府管理部门对传统传媒在采集、编写新闻方面有一整套完善的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办法,但对商业网站在网上传播新闻却没有有效的手段。

  今年4月16日,国内23家上网新闻媒体首次聚集北京通过了《中国新闻界网络媒体公约》,对商业网站肆意盗用新闻媒体网站新闻的做法表示不满,呼吁全社会重视和保护网上信息产权,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相关侵权行为。《公约》作出了许多规定,但如果没有政府管理部门介入并予以支持的话,操作起来还是很难的。因此,应尽快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法规,确保所有网络媒体在网上发布新闻的公平。

  二、加快培养和建立一批权威的网络主流媒体。

  当前,传统主流媒体在迎接因特网的挑战方面是作了一些努力,但由于经费、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大部分网站的竞争实力还很不够,大多停留在对“母报”的翻版上且每天更新一次。因此要充分研究和利用网络传媒的传播规律,在资金、技术、人才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建立一批网上主流媒体,以发挥其在网络传播环境中引导社会舆论的作用。

  三、网络管理办法应体现法治和改革的精神:

  为了使主流媒体在网络传媒环境中起主导作用,现阶段在制定管理办法中尽量体现如下精神:对传统传媒在发展网络化进程中加以扶持和保护;对商业网站进行有效管理,特别是对商业网站在发布网上新闻方面进行调控;减少目前商业网站对专业新闻媒体的新闻资源的引用,避免出现版权、知识产权等纠纷;对各种网站在网上开设的读者论坛之类的网页加以必要的管理,引导网民对一些重大新闻事件,以E-mail的方式向网站投稿,再经过编辑酌情选登。

  此外,传统传媒也必须研究和加强自身的改革以迎接因特网的挑战。首先要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正确认识网络的作用,将传统传媒对新闻事件的宣传主导型向报道主导型转变。其次,要改变传统的办报方式,让网络为我所用,积极推进报纸的网络化,走与因特网相结合之路,在网络信息的传播中,发挥出传统传媒自身的优势,参与媒体世界的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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